停電緊急應變處理流程

 

注意事項:

  1. 預知停電應由總務人員(或其職務代理人)事先告知或E-mail給各相關單位
  2. 突發性停電應由總務人員(或其職務代理人)至大樓警衛室或聯絡大樓管理員(房東)了解原因
  3. 突發性停電應由總務人員(或其職務代理人)將其狀況通知各部處主管或其職務代理人,請其掌握單位同仁安全
  4. 台電搶修暨客服專線:1911